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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成功办理云南首例不动产“带封处置”业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07:56:00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刘婷婷)日前,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成两间商铺“带封处置”(过户),从达成和解到购房人拿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仅用了12个工作日,极大缩短了传统司法拍卖周期。这也是云南省首例成功办理的“带封处置”业务,标志着昆明市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模式正式启动。

在以往司法执行程序中,处置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往往面临“时间长、损耗大”的困境。从评估、拍卖到过户一般需耗时4至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部分不动产在流拍后资产折价率较高,且涉及评估费、拍卖手续费等多项成本,既影响债权人资金回笼,也让债务人资产价值难以充分显现。为打破这一困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证机构协同推动,共同探索创新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模式。

“带封处置”改革给被查封资产打开了快速通道,无需等待房产解封,就能直接办理登记至买方名下。改革的重点是在不解除查封的前提下,允许不动产权利人通过和解协议自主协商交易或抵押融资,购房款或融资贷款直接进入监管账户,优先用于清偿债务。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带封处置”业务法院全程主导把关,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跳过传统司法拍卖处置环节,直接赋予交易合法性。依托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体系,联动税务和住建部门持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从受理申请到发放证书承诺当日办结。同时,引入公证机构设立提存账户,购房价款全程监管,优先清偿债务后,剩余资金返还被执行人,彻底消除“钱房两空”风险。

这一创新举措避免资产因多次流拍贬值,既充分发挥资源资产的市场化配置作用,又有效盘活被查封的资产,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购房人各方权益的最大平衡,满足群众对被查封财产自行处置的需求,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制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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