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是指 以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目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通过的国家机关强制实施的一种林业法规。它是国家组织、领导、管理林业经济的准绳,属于经济法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调整有关林业生产建设领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个人之间林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该法旨在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森林法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概念:
指具有一定面积的共生的乔木,是一个以树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也是以树木为主体的生态系统。
指根据人工林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效益划分的林分种类,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
指高3米以上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和广阔树冠的木本植物,其中大乔木为20米,小乔木为10—20米,小乔木为10米。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遵守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