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简称“行政特区”,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设立的 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实
行政委托是指 行政机关依法将其部分行政权委托给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行使的法律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受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行政委托的主要特点包括:职权来源不同:行政授权的依据是法律法规的授权条款,而行政委托的直接依据是行政机关与受委托人达成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