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以下情况除外:女方提出离婚: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则不受此限制。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如果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有充分的理由和必要性,也可以受理。因此,在以下
执行案件的执行时限如下:一般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后3个月内执结。特殊情况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执行期限,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三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则需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案件委托法院应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完成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法院则应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