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几次可以有以下几种称呼:初犯:第一次犯罪。再犯:第二次犯罪。惯犯:多次犯罪且形成习性。多次犯罪:同一性质的危害行为次数超过三次。累犯:根据特定条件,如前后两罪的性质一致且已执行刑罚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可认定为累犯。这些称呼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定义和适用条件,有助于司法实践中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 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这种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虚假诉讼的主要特征包括: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或一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