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是指 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或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征收时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来说,征收的对象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的目的是
分包抵税额是指在建筑服务中,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的税费抵扣方式。简而言之,就是总包单位在预缴税款时,可以将其应缴税费的一部分由分包单位支付,从而减少总包单位的实际税负。 分包抵税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