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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职能如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7:24:12    

环保职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制定与法规监督

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

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规划与计划

制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参与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管理环境监测网络。

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污染防治

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治。

监督和管理全国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等的防治工作。

自然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濒危物种。

环境管理制度

组织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科技发展与国际合作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

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及国内履约活动。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指导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

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

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其他职责

包括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等。

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这些职能体现了环保部门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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