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处理如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的认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实施教唆内容的犯罪。这包括被教唆人拒绝了教唆、接受教唆但未进行任何犯罪活动等情况。独立教唆犯在
集体户口是指 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这种户口形式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居民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不是户口本,但户口卡和户口本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正式户口。集体户口的特点包括:暂时性:集体户口是居民在尚未具备独立生活条件或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