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质押的东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动产质押: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动产,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金钱质押: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权利质押:包括以下几类:汇票、本票、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依法可
动产抵押无效是指 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抵押权的设定无效,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抵押权人的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导致动产抵押无效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对国有企业已确认为关
质押状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特定权利(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在质押状态下,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简而言之,质押状态是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一种
“物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较为宽泛,可以针对不同的语境和分类标准来回答。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物的区别: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指可以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如机器设备、金银首饰等。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如土地、房屋等。质押物与抵押物质押物:借款人将其动产或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的审判制度是 两审终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具体来说,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