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官的级别是 高级级别。具体来说,省法官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其级别相当于法官的三级,即高级法官三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我国的法官分为四等十二级,其中高级法官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因此,省级法官在行政级别上通常相当于副省长或相应级别的官员。综上所述,省级法
不动产通常指的是那些具有固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土地2. 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等3. 地上定着物,如生长在土地上的植物(树木、农作物、花草等),在未采摘或收割前属于不动产4. 附着于土地的其他定着物,如固定附属设备(给排水、中央空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