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上牌的费用为 13元。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费用统一为13元,该费用包括牌和证的工本费。建议:电动自行车车主在办理上牌手续时,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并前往指定的上
开小便利店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的增值税税率为 4%。此外,还需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建议您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理解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