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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抵押提供些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46:57    

余额抵押通常涉及以下文件和材料:

原已抵押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书:

原件1份。

余额抵押知晓函:

原件1份,需原已抵押权人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原已抵押的土地价值或评估备案表:

复印件1份。

原已抵押的他项权利证明书:

复印件1份。

土地抵押鉴证委托书:

原件1份。

国有土地使用证:

复印件1份。

原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以及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税的证明:

除个人住宅类外。

身份证:

如果是已婚人士,则需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

收入证明: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则需要提供出生证。

房产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账单:

如果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

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以及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这些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金融机构和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余额抵押前详细咨询相关金融机构或当地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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