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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哪些案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03:27    

法院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民事案件:

涉及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诉讼。具体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以及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等。

刑事案件:

包括犯罪案件和违法案件。具体包括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又分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行政案件:

涉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具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管辖权纠纷案件:

包括管辖权异议及其确认等。

执行案件:

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

简易程序案件:

包括租赁、借贷、交通事故等一般民事纠纷中的简单案件。

非讼案件:

包括一些不需要经过复杂诉讼程序即可解决的案件。

其他特定类型的案件:

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在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等。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广泛,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具体案件类型和受理条件则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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