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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下列哪些行为违法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6:30    

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多种违法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购房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

房源信息不真实:

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房源信息,如房源面积、位置、设施等,以吸引潜在买家。

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

通过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模糊标价方式实施价格欺诈,如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

不正当竞争:

进行有奖销售,奖金或奖品价值超过规定限额,或利用对比性广告实施商业诋毁,或在土地拍卖、工程建设等环节存在商业贿赂等行为。

价格违法: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实行“一套一标”,或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

未取得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

未取得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或不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管理的规定。

不履行项目规划审批条件:

擅自突破建筑容积率等指标,增加层数、建筑面积等获取超额收益,或通过分解项目、不履行开竣工以及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项目建设要求,延缓项目开发进度、囤积炒卖土地。

合同欺诈:

通过假冒房主、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或利用合同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

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违法租赁行为:

将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或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违法转租等。

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未按要求办理机构备案。

未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保存合同: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购房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主体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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